各分院:
为做好精准资助育人工作,动态管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现就做好我校2026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动态调整对象
1.在2025年秋季学期未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认定工作结束后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在2025年秋季学期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认定结束后家庭经济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贫困档次或不再贫困需要从贫困生库中剔除的学生。
二、动态调整方式
2026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工作采用“线下申请审核+结果导入系统”的方式进行。
三、申请流程及时间节点要求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需要进行调整的学生,请于3月10日前提交一份纸质版《四川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到班长处。
2.班级应在3月13日前组织综合量化测评和民主评议,并将结果上报至分院。
3.各分院3月17日前完成初审,并在3月18日—3月20日期间完成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绵阳城市学院2026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结果统计表》(附件2)上报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刘春红老师处。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学生情况、班级评议过程、专业学院公示情况等进行核查,核查无异议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至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认定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绵阳城市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附件3)要求开展2026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工作。
2.班级评议人员原则上应为2025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时的人员。
3.各班级认定困难等级划分标准应与本班级2025年秋季学期中困难等级划分标准一致。
附件:
1.四川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绵阳城市学院2026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结果统计表
3.绵阳城市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绵阳城市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