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
根据《绵阳城市学院校级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学校对在2025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评定结束后,家庭遭遇重大变故,在2026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动态调整时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但未获得国家助学金补评资格的学生,予以评定校级助学金。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的特别困难学生按4000元档次评定,特别困难学生按1000元档次评定,困难学生按800元档次评定。经评议,拟推荐数媒2402班曾令凤等22名学生获得校级助学金。现对评议结果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日期:2026年4月15日—2026年4月17日,共3个工作日。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情况。
监督投诉电话:0816-6158021
附件:绵阳城市学院2026年校级助学金获评学生公示名单
绵阳城市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