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教育管理中心是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措施,是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为加强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校心理咨询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和科学化,心理健康教育管理中心须履行下列职责:
一、结合我校学生心理状况和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工作实际情况,负责对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中、长期规划,制定每学年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广泛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普查,建立大学生心理档案,掌握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对部分有严重心理问题学生进行重点监控,定期追踪;
三、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专题讲座和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全方位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调适的方法;
四、开展个别心理咨询和团体心理辅导,帮助大学生解决心理困惑、心理障碍和进行危机干预,引导大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五、构建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级心理健康教育体系,从不同层次、不同侧面及时解决学生可能遇到的心理困惑或问题;
六、组织培训心理辅导员和学生心理委员工作,并指导各院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与咨询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学生心理问题防护网;
七、指导心理协会活动,发展朋辈心理辅导;
八、不断规范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程序,完善管理方法,强化日常管理与服务,提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学性与规范性;
九、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课题研究;
十、积极参与心理相关专业学习,加强与兄弟院校的联系,合作和 交流,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
十一、认真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各职能部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