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3〕329号)和《绵阳城市学院关于调整2024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的通知》(绵城资字〔2024〕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国助学金补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2023-2024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的学生(包括2024年春季新增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请流程
1.学生在4月8日前提交《2024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至辅导员处。
2.辅导员组织班级评议小组在4月10日前完成评定和班级公示并上报二级学院。
3.二级学院在4月16日前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上报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名额分配
补评名额根据各分院上报的因休学、退学等原因停发助学金名额一致,具体名额如下:
专业学院 |
补评4500档次助学金名额 |
补评3300档次助学金名额 |
补评2100档次助学金名额 |
现代商学院 |
0 |
1 |
1 |
现代城市建设学院 |
3 |
0 |
2 |
现代服务学院 |
0 |
2 |
0 |
现代技术学院 |
0 |
2 |
0 |
四、注意事项
1.若停发学生的档次为“特别困难”,则从“困难”档调一个为“特别困难”,再从“一般困难”中顺位调一个“困难”,新增学生为“一般困难”。其他档次同理。
2.原则上新增评定助学金档次应该是“一般困难”档次。
附件:绵阳城市学院2024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绵阳城市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