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分院,产业学院、创业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3〕402号)和《绵阳城市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绵城资字〔2023〕30号)等文件精神,经学生个人申请,学校审查,现将2023年符合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申报条件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6日—8日,对以上拟通过学生名单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11月8日17:30前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过期将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地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安州校区中心楼813室)
监督举报电话:18780501090
附件:1.本专科退役复学学费减免学生名单
2.本专科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学生名单
3.本专科直招军士学费补偿学生名单
4.本专科退役士兵学费减免学生名单
绵阳城市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