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更好地促进我校学风、校风建设,根据《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评选2022年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决定评选一批绵阳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学籍状态为正常。
二、评选条件
(一)绵阳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1.思想品德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报效祖国的思想和意识,初步树立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奋斗的理想志向和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具有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公德,自觉遵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确的道德评价能力、自我教育能力, 审美观念正确,具有良好的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热爱集体, 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在同学中起到良好的表率、示范作用。
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思考,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学习成绩优秀。
3.身体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心态阳光平和。体育课成绩在良好以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以上。
4.拟表扬的学生经分院评选推荐,曾经获得过一次县级(县市区所辖学校)或两次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市级优秀学生干部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热心为学校、班级和同学服务,认真履行班干部职责,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能发挥学生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威信,受到师生的普遍好评。
(二)绵阳市先进班集体
班级同学积极向上,遵规守纪,团结友爱,有正确的集体舆论,班风好、学风好,在学校举行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有较高的声誉;曾获得过一次县(市区)级或两次校级表扬。如本班教师有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不得参评市级先进班集体。
三、评选办法
(一)名额分配以各专业学院在校学生人数为基数,并参考各专业学院德育工作情况,按比例下达给各专业学院等额评选(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和班级自愿向所在专业学院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填写《2022年度绵阳市“三好”学生登记表》(附件2)、《2022年度绵阳市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附件3)、《2022年度绵阳市先进班集体登记表》(附件4),登记表填写内容篇幅仅限单页,一式一份。各专业学院收齐申请材料后按要求组织评选,并将评选结果在本专业学院内公示3天。
(三)各专业学院评选及公示结束后,将最终确定的绵阳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申请表及《2022年度绵阳市“三好”、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汇总表》(附件5)电子档于2022年3月7日前按要求报送至学生工作处王学君老师处。
(四)各专业学院可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更加详细的评选办法。
绵阳城市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