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学院、社区:
为了激励我院2022级新生尽快融入学院、适应大学生活、树立远大志向,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及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绵阳城市学院2022级新生评选新生奖学金,现就做好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评定工作组织机构
组 长:詹廷君
成 员:祝海燕、赵梦磬、向黎明、唐军、李丹、专业学院学工负责人
二、申请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我校2022级统招全日制本科新生;
2.完成规定入学报到流程并取得学籍;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学校、尊敬师长、遵守公德、团结同学、遵纪守法;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新生奖学金:
① 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
② 触犯国家法律;
③ 未缴清各项费用;
④ 退学或休学(含应征入伍)。
三、奖学金种类及标准
1.升学奖学金:
凡被我校录取并按期完成报到注册的四川籍学生,按照体育类2名、美术类2名、普通文科生4名、普通理科生4名的指标根据当年高考录取分数由高到低可获得绵阳城市学院升学奖学金。奖学金标准如下:
体育类第一名5000元、第二名4000元
美术类第一名5000元、第二名4000元
普通文科生第一名6000元、第二名5000元、第三名4000元、第四名3000元
普通理科生第一名6000元、第二名5000元、第三名4000元、第四名3000元
2.新生综合奖学金:
综合奖学金共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种类型,分别给予2000元、1000元、800元奖励。
一等奖学金:入学报到新生总人数的0.5%;
二等奖学金:入学报到新生总人数的1%;
三等奖学金:入学报到新生总人数的2%。
四、新生综合奖学金评定细则
1.凡符合评定条件的新生实行自愿申请、量化评分原则;
2.学习成绩量化分: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10;
3.综合表现量化分:
① 军训合格,军训成绩×0.1;
② 在军训中表现突出获得优秀学员计5分;
③ 积极参加各级团学组织并积极工作,校级、院级干部计10分,班级、公寓干部计8分,寝室长计3分,同时担任多个职务的,第一职务计满分,其他职务减半累计计分;
④ 认真参加入党启蒙教育,考试成绩×0.1;
⑤ 积极参加各类正规社团组织并积极参与活动计3分;
⑥ 《三自管理个人规划动态指导表》完成情况计0-5分,《三自管理个人规划动态指导表》执行情况评0-5分;
⑦ 积极参加各类校级、院级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艺术活动每项计1分,获奖再计5分(集体奖减半);
⑧ 积极参加各类公益志愿活动(或见义勇为)并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计5分;
⑨ 适应大学生活能力强,综合表现优秀,经辅导员考核报专业学院学生工作中心复核计1-5分。
五、评定流程
1.绵阳城市学院升学奖学金由招就处根据录取情况进行选定,进行不少于三天公示后将名单报学生工作处;
2.符合绵阳城市学院新生综合奖学金基本条件的新生于5月15号前填写《绵阳城市学院新生综合奖学金审核表》(见附件),并提供加分证明材料汇总到辅导员处;
3.各专业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汇总,按照量化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评出所在学院新生总人数3.5%(一等奖学金0.5%、二等奖学金1%、三等奖学金2%)获奖学生名单,并公示不少于3天后将名单报学生工作处;
4.学生工作处汇总各专业学院名单进行复审并在全校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最后提交学校办公会审核;
5.获奖学生将发放奖金及证书,奖学金审核表存入学生个人档案。
绵阳城市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