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
为规范我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绵阳城市学院新生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和《绵阳城市学院毕业生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下发,请各分院遵照执行。
附件1:《绵阳城市学院新生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绵阳城市学院毕业生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绵阳城市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3年4月3日
绵城新青年
青春绵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