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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城市学院关于评选 2022-2023学年绵阳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7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专业学院、社区: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实现立德树人和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育人目标,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导向作用,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全面发展,现就 2022--2023学年绵阳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籍在校的学生和班集体。

二、名额分配

以各分院学生数为基数,将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分配的名额按比例下达给各分院(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坚持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标准,关注校内各类活动的良好表现,择优推荐。

(一)市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道德品质优良,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思想道德品质;有正确的理想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团结同学,乐于助人;与人为善,乐于交流,善于沟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审美观念正确,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自我调控能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文化科技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校期间,曾获得过一次县级(县、市、区、园区、科学城)或两次校级(市直属学校)“三好”学生称号。

(二)市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除具备上述“三好”学生条件外,还应积极、主动承担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班级或学校集体活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能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工作能力强,履行职责出色,在校期间,曾获得过一次县级(县、市、区、园区、科学城)或两次校级(市直属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三)市级先进班集体条件:注重班级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班委会、团支部(中队)的核心作用,具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和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经常开展有益的班集体活动,班级学生积极参加各种兴趣小组、社团活动、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等活动。班级各项成绩显著,班级学生模范执行学校和班级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文明素养,全体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班级犯罪记录和安全事故为零。积极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全班成员均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曾获得过县级(县、市、区、园区、科学城)或两次校级(市直属学校)“先进班集体”称号。

四、鼓励办法

市教体局将对各校推选的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进行等额评选。对评选出的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下发评选结果文件并颁发证书。

五、评选要求

(一)公正、公平、公开。评选结果要经辅导员、各分院负责人讨论通过,层层推报。要充分履行民主程序,实行以班级为单位,学生、教师、领导相结合的评选办法。

(二)程序规范、过程完整、报送准确及时。要求规范填写相关表格,于2023年4月14日中午12点前报送学生处李丹。

(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分院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评选推荐工作及学生教育、引导工作,切实选拔出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及教育意义的优秀学生和先进集体,以保证评选活动深入健康开展。

绵阳城市学院学生处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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