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学院:
现就做好 2024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动态调整对象
未参加 2023 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且2023年10月之后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动态调整方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春季学期动态调整工作,采用“线下申请审核+结果导入系统”的方式进行。
三、申请流程及时间节点要求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有此类情况的学生3月22日前提交一份纸质版《四川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到班长处。
2.班级3月26日前组织综合量化测评,民主评议,并上报至专业学院。
3.各专业学院3月28日前完成初审,并在3月29日-4月1日期间完成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学生情况、班级评议过程、专业学院公示情况等进行核查,核查无异议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至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认定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绵阳城市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附件2)的要求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认定工作。
2.班级评议人员原则上应为2023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时的人员。
3.各班级认定困难等级划分应与本班级2023年秋季学期中困难等级划分一致。
附件:1.四川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绵阳城市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绵阳城市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