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学院
现就做好调整2024年春季学期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保留学籍或休学的受助学生,暂停对其发放国家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重启发放,但不再补发保留学籍或休学期间的国家助学金。
二、退学的受助学生,自学生办理退学手续次月起停发国家助学金。
三、请各专业学院对本学期学籍异动的情况进行排查,并填写《绵阳城市学院2024年春季学期停发助学金学生统计表》(附件),于2024年3月30日12:00点前将电子档统计表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赵国慧老师处。
附件:绵阳城市学院2024年春季学期停发助学金学生统计表
绵阳城市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3月20日